请不要把权利做为虚伪的外衣
2008-05-24 21:57:10.0
自从社会上有些人变的富了,开始了争取权利的不朽之路:
须知权利是活着的人如空气,水,食物一般须臾不可缺的人身自然利益!
但其前提是人还是能够活命的,人的生存权是存在的.
当突发自然灾害的时候,人的生命已是朝不保夕.其余的一些人身外围的诸如财产权可以暂时的抛弃,割舍!我想这是每一个如果能够身临象5.12汶川大地震一样的自然灾害的理性人的能够很快便能做出的抉择.此时我们便不在呼吁说钱的权利是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了,人之将死留有钱又何用?
所以说那些说捐钱多少是自己的权利,人的爱心不能被社会绑架,失去自由捐献爱心的强盗式的,勒索式的强制捐款是失去了他的意义的人是没有能够身历其中的体验和经历.不知道5.12汶川大地震当时生离死别的感受,不晓的瞬时就会生死阴阳两隔的苦痛和九死一生的危难!
当然,不会也不可能都是会体会或经历这种经丽历的.
但如果说只有经历过生存权朝不保夕的危难的人才会体会到生存权的可贵与神圣的话那却真的是人类的悲哀!
因为我们是一种群居的善于学习的动物!我们不是一个个孤立存在的个体!!!
我们是以民族为单位生存在这个星球上的群体!!
第一位的人的生存权也会因为人类社会所面临的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所为的危害抗挣的时候,一些人必须献出一切!为壮士断臂,割舍.一求大局!
我们社会某一部分所谓的新贵,所谓的中产阶级以为填饱肚子后所追求精神家园愿景楷模的卢梭的契约论中也说人的权利为让渡组成一个群体以维护所有整体的生存!当然他也绝对不会不知道当过分主张个人权利时会造成所有的人的不权利;权利的不自由,不能正常的实现!
正如一些西方法学家所说的那样没有法律保障的自由不自由!人的其他生存状况又何尚不是如此?做为一个社会真实存在的人来说请您在别人受难的时候尽力伸出你的手,救渡别人就是救助自己!!
别忘了:小心你的财富!当所有其他人都不存在的时候,你面对的所有的金银珠宝将不在称其为财富!!!

做为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没一个人都应该记住那些烙在我们骨髓中的我们祖先的声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想想我们的先贤面对灾难,面对困难,面对战争,面对死亡时的振臂高呼,纾家为国,慷慨赴死!!!
我们是中华民族的血肉!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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